各县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六安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重点项目扶持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六安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推进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26日
六安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重点项目
扶持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拓展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充分调动优质资源下沉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解决基层人手不足、资源匮乏、活动内容单一等问题,推动我市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化、项目化、规范化、品牌化发展,决定在全市实施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重点项目扶持工作(以下简称项目扶持),为规范和加强此项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扶持每年开展一次,每次从全市范围内 遴选出不超过12个重点志愿服务项目,综合考虑项目规模、 资金预算、预期目标等因素,按照每个项目3万元、2万元、1.5万元三个档次进行差异化扶持,所需经费由市创城项目资金统筹安排。
第三条 项目经费的安排使用坚持公开透明、规范管理 和追踪问效原则。
第四条 市文明办负责全市项目扶持的组织实施,项目
推荐单位所在党组织要履行项目指导、监督和管理责任。
各县区可根据实际自行制定重点志愿服务项目扶持管理办法。
第二章 项目申报条件
第五条 凡全市范围内符合以下条件的党政机关、企事
业单位、群团组织、基层自治组织、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等成立的志愿服务组织均可自愿申报扶持项目:
1.在中国志愿服务网正式注册,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
2.人、财、物等管理制度健全,运行规范有序,吸引力
凝聚力较强。
3.有明确的服务领城,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并贡献 突出,服务对象评价高,社会反响好。
第六条 申报的扶持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目标明确。紧贴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围绕服务广大群众所盼所需,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精心设计和开展各类学习实践科学理论、宣传宣讲党的政策、培育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活跃文化生活、持续深入移风易俗等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
2.科学设计。项目具备完整的工作方案、规范的管理制度、科学的运作模式,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持久性以及可复制、可推广性,符合相应条件的征选项目,后续可通过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点单方式向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特色阵地等进行配送,申报项目计划运行时间不低于一年,年度开展活动不少于6次,并产生一定的社会效果。
3.效果明显。项目在助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和乡村振兴、移风易俗、传播文明、保护环境、服务社会、促进和谐等方面带来明显社会效益,能够产生积极的示范效应,对社会公众具有带动、引导作用。其中持续时间长、覆盖范围广、参与人数多、社会影响大的申报项目将予以优先考虑。
第三章 项目安排、审批和实施
第七条 项目安排与审批程序如下:
1.项目安排。由市文明办下发通知,对项目扶持进行安 排部署,明确项目申报条件、推荐项目数量和项目组织实施 等有关要求。
2.项目推荐。市文明办在全市广泛宣传发动,各志愿服 务组织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自愿申报,上报项目需同时报送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3.资格审查。市文明办文明实践科对全市推荐上报的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申报项目进行遴选,按照1:2的比例提出项目评议名单。
4.集中评议。市文明办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组成审查委员会,召开项目评议会,对提交的项目评议名单进行集中评议,并按照1:1的比例,采取无记名投票和当场宣布结果方式,评议出候选项目名单。
5.项目审定。评议产生的候选项目及经费补助分配方案提交会议研究审议,最终确定扶持项目及项目补助经费。
6.项目公示。对扶持项目及补助经费进行为期7天的社
会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查实存在问题的项目取消
扶持资格并不再替补。
7.经费拨付。按照程序申报补助资金并一次性支付给项目实施的志愿服务组织。
8.资金使用。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补助志愿者培训、志愿者补贴、保险、项目组织实施等,人力成本不得超过60%,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支出,不得使用资金从事非法活动。
第四章 项目监督管理
第八条 市文明办应加强对项目开展、完成进度、社会 效益等情况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尤其对项目经费预算绩效 管理和使用情况要严格把关,确保专款专用。
第九条 市文明办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适时开展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
第十条 项目经费自拨付日期起,须在一年内使用完 毕。使用完毕后,项目方的志愿服务组织应及时提交项目完 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和效果自评情况报告报市文明办。
第十一条 如无不可抗力等原因,项目方的志愿服务组 织未按项目申报方案完成任务的,市文明办有权要求完成, 必要时要追究责任,并要求退回已支付资金。
第十二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截留、挤占、挪用项 目经费等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追究法律和纪律责任。
第十三条 项目方的志愿服务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和 手段,大力宣传项目实施的重大意义、进展情况、主要成效 和社会反响,不断扩大项目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六安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于发布之日起施行。